关于杨植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宁组干〔2017〕120号
各镇党委,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:
县委常委会2017年9月26日研究决定:
杨植新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张祖邦同志的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。
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
2017年10月10日
抄 送:县委常委,县人大主任,县政协主席,副县长。 |
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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